离婚怎样办理离婚手续(申请离婚的步骤了解)

 提起离婚,不知道大家最先想到的是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还是离婚如何申请?还是离婚登记流程?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但其实离婚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不外乎就那几种。下面随离婚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如何申请?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简单些,写一份协议,双方商量好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分割问题就可以了,去离婚登记处带上结婚证,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协议要三份,就可以去离婚登记处申请离婚,申请后会有30天冷静期,30天过后就可以去办离婚手续,如果过了两星期或者时间更久,双方都没有去,或者一方没到,都视为放弃,要重新申请。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如果双方对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等问题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1、男女双方的结婚证原件;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3、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原件;4、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三份;5、男女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登记流程?

  1.双方协商好,签好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内需要约定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处理的事项。

  2.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至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港澳台增加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增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3.申请后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了,随时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申请。

  4.如果冷静期内没有撤回。在冷静期后的30天内,也就是提出申请后的第31天到第60天之间,双方需要再次去民政局确认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这段时间没去的,则仍视为撤回申请。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如果办理离婚,有二种方式 :

  1、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注意:是任何一方现在离婚时的户籍地,而非当时结婚登记注册地。

  2、但如果双方户口发生变化,双方已经不在原登记结婚地,无法回户籍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则协议离婚将不再简便,很难操作。这时,律师建议,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在一方户籍地或 现居住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在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有很多当事人认为:我们双方已经商量好了,为什么还要上法庭,搞的这么僵?这也是对诉讼离婚程序误读。其实去法院离婚,当被告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更不一定是伤感情的事情。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由律师联系法官主持调解,并无开庭诉讼时的对抗,双方完全可以在友好协商的模式下达成调解协议,完全不存在伤和气或影响不好之类的情况。相反,给双方带来的只有便利。上海法院大多数对于调解案件在诉讼费上有大幅优惠,比起双方回老家办理,更为简便和节约。而且时间上也可以自由和法官约。调解书出具后立即生效,所谓生效指:双方拿到调解书后次日即可另行登记结婚,登记结婚时携带些调解书即可,无须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包括离婚诉讼的基本管辖原则系原告就被告,即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因此,原告可以聘请律师,最好是被告住所地律师代理诉讼,更能节约诉讼成本。

  以上就是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如何申请?离婚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后期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留言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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