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旦,法定放期1天(1月1日)(二)春节,法定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法定放假1天(农历3月初5)(四)劳动节,法定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法定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法定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法定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法定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法定放假半天;(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法定放假1天;(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