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分类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作为基本生产生活要素的作用和价值不断提升,与之相伴而生的便是大量违法建设的出现。在全国大多数的村镇都存在大量的违法建设,这些违法建设数量多、涉及面广,覆盖宅基地、农用地、建设用地、荒地等各种性质的地块,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1、以宅基地为基础的违法建设,包括翻盖、层上加层、在房前屋后扩建、破墙开店、占道经营等,这类现象在城市周边的城乡结合地区尤为突出。这些地区经济活跃,拆迁征地的可能性大,很多村民通过加盖、翻盖的方式将房屋出租收取租金或者用作经营旅馆、饭馆等,或者抢建、偷建,通过这种方式扩大房屋面积,以期在拆迁时获得更多补偿。
2、农村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常见的有未批先用、无用地手续即在土地上进行建设,未取得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即大规模建房盖厂,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等,包括有些政府项目、旧村改造项目、农村工业园区等都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有些地方的违法建设甚至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产业园区”。
3、在荒地、空地等闲置地上私搭乱建、占道设市。
4、利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在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发现,集体土地上存在大量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转包、出租的情况。很多农民、村干部及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以经营农家乐、休闲农庄等形式,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破坏耕地;或者将土地通过“买卖”、转包、出租等方式提供给个人或单位使用,以租代征,有的打着“新农村建设”、“打造生态农业”等名目不按土地性质和用途用地,形成了大量违法建设。
拆迁与违建
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大量存在,使得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不得不面对违法建设的处理问题。随着农村拆迁工作的大面积开展,为了加快拆迁进程,很多地方都提出了“拆违与拆迁相结合”、“以拆违促拆迁”的口号。但由于对违法建设认定及拆除的政策不了解,或者过于追求拆迁的效率忽视了依法行政的要求,很多地方在将拆违与拆迁相结合的过程中并未真正达到“以拆违促拆迁”的目的。在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如何有效地将违法建设处理工作与拆迁工作相结合,促进集体土地拆迁工作呢?
一方面,虽然《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建设做了界定,但是,这些法律规定本身还有空白之处,并不能完全解决集体土地上所有建设的合法性认定问题,而且现实情况以及法律的溯及力限制也使得无法对集体土地上所有的建设进行合法性认定;另一方面,在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对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建设一概不予补偿,将会加大拆迁的难度,很多地区的拆迁工作难推进;此外,很多集体土地的拆迁都有时间要求,在拆迁前对拆迁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都进行合法性认定,也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给拆迁工作带来困难。
因此,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方案中,对于“无批准文件建设”要考虑区别对待和适当补偿的原则。一些地方为了推进拆迁工作,在拆迁过程中会运用违法查处的手段,而如果采取这种强制的方式,很容易激化被拆迁人的抵触情绪,更不利于拆迁进程的推进。作为被拆迁人,在配合拆迁工作的同时,也要考虑自己的房屋是否真的是违法建设,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如何得到更加全面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