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丢失了其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固定资产丢失了其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对于固定资产丢失了,其账务处理这样做: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清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发生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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