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领用原材料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后领用原材料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吗?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营改增后不动产领用原材料如何做分录?

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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