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中的I类和II类知识产权怎么区分?
答: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知识产权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知识产权评价。
2、申报高企时,商标能否算作知识产权?
答:不能。商标虽然属于知识产权,但高新技术企业之所以强调知识产权,主要是要考查企业的自主创新、技术研发能力,所以商标不计入知识产权部分。
3、知识产权所有权属于个人,申报高企时可以用吗?
答:不可以。申报高企时所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一定是企业,若专利所有权属于个人,可以在申报高企前,将专利转至公司名下。
申报高企时企业必须已经获得专利的所有权,且需上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证明。
4、知识产权数量要求多少?
答:一般对知识产权数量的要求,建议申报周期内发明专利数量有1-2个,知识产权数量达到年平均5项。
5、以往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未通过的知识产权,在今年申报中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可以继续使用。
6、企业名称变更之后是否需要变更知识产权中的企业名称?
答:需要到知识产权局做名称变更的备案,同时申报材料中附上变更通知书。
7、知识产权中的I类和II类知识产权怎么区分?
答:必须拿到的知识产权授权书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都不符合条件。
8、企业在高企申报快截止时,刚获得授权,尚未拿到证书的知识产权可以使用吗?
答:可以的,但是注意在上传附件的时候提供授权通知书,以及缴费单据。
9、子公司可以独立的申请高企认定吗?
答:如果子公司是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就可以以子公司的名义申报。
10、知识产权未缴年费的,可以作为国高申报的知识产权数量计算吗?
答:不可以,知识产权须为正常缴纳年费,且在有效期内、权属人在公司名下。
最后,企业帮提醒大家: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中是重中之重,关系到企业创新能力两大评价指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换能力,共计60分,企业一定要重视。
而知识产权获得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企业一定要提前布局规划知识产权,做好充足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