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如有明文规定是不是属于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在公安机关的组织下能够共同达成赔偿协议的,则这个故意伤害案是不是就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还有要怎么鉴定故意伤害确实构成轻伤?达成协议的需要赔偿哪些费用?现在就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在本文进行解答。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属于自诉案件,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想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属于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对于此类案件,若你和对方在公安机关的组织下能够达成赔偿协议,则该案件将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你当然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若你们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则你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是否构成轻伤需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需要赔偿的费用根据解释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都有明文的规定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该费用的凭据取得以及相关的计算方式也有所规定。
总而言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能够达成赔偿协议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达成协议的,则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事辩护律师提醒,如果当事人发生纠纷的要及时咨询律师,寻求法律的帮助,以防错过最佳的取证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