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废止(社会保险稽核最新办法)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第46号令《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决定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予以废止。

今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在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模式下,企业用工人数、员工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的认定是在税务局,征收也在税务局,很容易核查确定社保缴纳基数跟工资是否一致。 所以,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将规范企业不合规的社保缴费行为,解决长期存在的费基不实的问题。

社保最严监管来临,以下企业一定要注意!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你的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极大。

2、拒缴社保费的企业 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征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企业延期申报,不申报,不仅影响信用,更可怕的是,可能限制开票。

3、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 至于那些按照最低工资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等不规范的企业,更要加强自查,以降低企业风险。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