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对于计提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写: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城建税
-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此部分税金可以税前扣除。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根据增值税额x相应的税率计算的,下面是税率:
城建税=增值税额x0.05(县级)
—增值税额x0.07(县级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税额x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x0.02
看完了上述文章,相信您应该知道了:计提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了。同时,如果您对于会计分录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会计实务大全网的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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