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其他应付款需要交税吗?
企业注销时确实无法偿付款项的,需合并计入企业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企业注销时无力偿还的其他应付款如何账务处理?
对于公司注销清算,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对企业应付款达三年以上未付出的,在企业注销之前此款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企业注销登记时,应付款项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会计实务大全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注销其他应付款需要交税吗的全部内容了,企业注销时确实无法偿付款项的,需合并计入企业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获取更多财务相关知识,敬请关注会计实务大全网。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公司注销其他应付款需要交税吗?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公司注销其他应付款需要交税吗?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