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等级排序图规章(我国法律的级别知识点解读)

一、法的效力的层次

法的效力的层次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我国法的效力的层次可以概括为:

1.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同一机关制定两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同一机关制定两法,新法优于旧法。

【解析】

法的效力层次:效力等级关系,即不同法律文件效力有高有低、有大有小,

(1)根本法优先于普通法:根本法即《宪法》,除了《宪法》之外的都是普通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级机关制定的法地位要高,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与省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相比,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效力更高,因为国务院是上级机关(“爸爸”)。

(3)特别法(特殊规定)优于一般法(一般规定)。比如《劳动法》是劳动领域的一般规定,《劳动合同法》是劳动领域关于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如果甲与用人单位就续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处理时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

(4)新法优先于旧法,如 2021 年《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生效。

二、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有效。

(一)法对人的效力

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

法对人的效力的原则包括:

(1)属人主义;

(2)属地主义;

(3)保护主义;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解析】

(1)属人主义:关键字“人”,指本国公民,强调只要是该国家的公民,不管在哪里,该国家的法律都能管,即你是我的人。

(2)属地主义:关键字“地”,指本国领域内,在我的地盘上要听我的。

(3)保护主义: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保护的是本国利益,你侵犯我国利益,我国法律可以管你。

(4)结合主义(我国):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比如中国警察不可以去美国抓人,因为不在我国领域内。

(二)法的空间效力

1.法的空间效力:法律对什么空间有效,空间即领域(属地的“地”)。

2.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即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

3.根据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一国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于:

(1)本国驻外使领馆:比如中国驻美国大使馆里有人犯罪,此时适用中国的法律;美国驻中国大使馆中有人犯罪,用美国法律;因为本国驻外使领馆视为本国领土的延伸。

(2)停泊在外的船舶及该国的境外飞行器:旗国主义,即船舶和航天器登记在哪个国家,哪个国家的法律就可以管。

例如:电影《赌神》,最后赌王赌输了,并且开枪杀了人,和周润发说:“这个船在公海上,船是巴拿马国家的,我和巴拿马总统有很好的交情,只有这条船的注册登记国才能抓我。”此时只能由巴拿马管。

一个国家领域包括本国驻外使领馆和在外的船舶、航空器(√)。

(三)法的时间效力

1.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2.法的时间效力包括:

(1)法的生效时间(重点,常考判断和选择题):法不公布,则不生效。

只要法律公布就生效(×)。

原因:比如《民法典》在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布,在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如果国家制定一个法律没有公开,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其内容,不能用这个法律处罚老百姓。

(2)法的失效时间:没有考查过。

①明示废除:比如《民法典》规定本法施行后,以前的《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废除。

②默示废除:如法条规定“其他法律与本法相冲突的,以本法为准”,没有明示废除其他法律。

(3)法的溯及力(重点):

①含义(不考查):法律对其生效前的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即新法能否管旧事。

比如我国在 2011 年修改了《刑法》,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即喝醉酒开车就构成犯罪,如果甲在 2010年醉驾(旧事),2011 年新制定的法律不能管旧事,因为 2010 年按照当时法律没有规定喝醉酒开车构成犯罪,所以新的法律原则上没有溯及力。

②一般情况下,我国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法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更有利于当事人的除外。比如我国有 1979 年《刑法》(旧法),还有1997 年《刑法》(新法),1979 年《刑法》有流氓罪,规定如果在大街上和女朋友卿卿我我、动手动脚,按照当时旧法律构成流氓罪,随着时代进步,1997 年新法取消了流氓罪,如果甲 1996 年在大街上和女朋友卿卿我我,还没有判,此时可以用新法不定罪,因为新法对甲更有利。

③一般情况下对于旧事情,新法没有溯及力,对旧事一般从旧。除非新的法律更轻或更有利,即从旧兼从轻。

法律一律没有溯及力(×),原因:新的法律更轻,有溯及力。

真题演练

一、单选题

1.关于法律冲突解决原则的表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新法优先于旧法 B.一般法优先于特别法

C.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D.根本法优先于普通法

【解析】1.选非题。B 项错误: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选 B】

2.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均受本国法的追究,

是指( )。

A.属人主义 B.属地主义

C.保护主义 D.结合主义

【解析】2.A 项错误:只要是本国公民,不管在哪个国家都能管。C 项正确:

强调“本国利益”。【选 C】

3.在法律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

A.属地主义和保护主义

B.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C.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D.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解析】3.【选 C】

二、判断题

(2015 山东青岛)法律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能适用于

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

【解析】“只能”错误,一般情况下没有溯及力,除非新法更轻、更有利。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