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的一般流程
(1)向公安机关、法院等申请授权书鉴定委托书。
(在打架斗殴、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人体损伤后,事故双方需对伤情进行评估,第三方鉴定机构目前不会接受私人委托,只接受单位委托。申请书需简述案件经过,以及申请人的一般情况例如姓名、性别、年纪、住址等信息,同时对委托鉴定的事项、日期也需注明)
(2)在合适鉴定时间期间,带上申请鉴定人的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就诊的病历资料,以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片(X线、CT、MRI);去往司法鉴定中心。
(3)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鉴定单位就会出具鉴定报告,邮寄或者去该单位领取鉴定报告均可;复杂案件的鉴定会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伤情进一步进行分析评估,鉴定所需可能时间会延长。
伤情鉴定的注意事项
(1)损伤鉴定时机的选择,鉴定时间分为三类。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毁损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不同鉴定时间的选择,根据人体损伤的发生发展达到一个相对稳态的时期进行鉴定。
(2)伤情资料的保存,最好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好病历资料,同时将相关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片(X线、CT、MRI)单独列处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好。
(3)对于鉴定结果疑问或者不认可的,可在接受报告15天内,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