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李*富
住所:上海静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孙**住所:上海市**园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 双方的确认与保证
甲乙双方除本合同已有规定外,各自确认并保证以下事项:
(1)拥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已完成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内部认可手续;
2.出租房屋情况
2.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在上海静安**大厦, 共计8*平方米。
3.租赁用途
3.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仓库使用,在从事工商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时,应遵守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3.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4.租赁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自202*年04月05日至202*+1年04月04日止,租赁费等从202*年04月05起计算。
4.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之日起半个月内答复乙方是否同意续租。同意乙方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5.1租金共计:1***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先付后用。
5.2甲方需开具租金发票给乙方,税费由乙方承担,税费共计:6*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6.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6.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同,但提出变更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应提前90日书面向另一方提出。
7.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均不适用。
7.2本合同的表述采用中文文字。
7.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7.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7.5因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202*年 * 月*日
乙方(盖章):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
202*年 *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