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工会筹备金怎么计算?
依据《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闽工[2007]7号)规定,缴费单位在开业投产后的一年内成立工会的,自成立工会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申报缴纳手续。开业投产未满一年又未成立工会的暂可无需申报缴纳。开业投产后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自开业投产满一年后的30日内,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申报缴纳手续。
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第十条:“企业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应按月向上级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0.5%的补偿金。企业成立工会时,所缴纳的工会筹备金按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返还企业工会;补偿金上缴国库”。
计提工会筹备金怎么做账?
工会经费按实工资总额的2%计提;
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
职工经费不在计提 直接列支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要计提见下面工会分录)
贷:银行存款
工会经费现在有的计提 有的不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直接支付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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