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最新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如下: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查勘、设计、施工合同。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概念和种类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为“业主”,在一些特殊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也可能不是建设单位,如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资质,必须是具有一定资质的法人,自然人个人不具有承包人的资格,不能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三、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其签订及履行受到国家的监督管理。

四、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类:工程勘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与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合同具有密切关联性,但其本质上属于委托合同。

五、投资小、技术简单,对承包人主体资格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居民建造住宅、修缮房屋、家庭装修装饰,企业建设临时简易房屋建筑等,不应认定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调整的范围,而应按照承揽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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