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把发票丢了无法开红字怎么办?
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11〕32号)第六条“受票房发生发票丢失情形的,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主管税务机关应依照《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并出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开具方依据受票方提供的报刊登载原件、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与发票金额相同的红字发票冲抵原发票,然后再开具金额相同的发票。
开具方开具红字发票验旧核销按照本通知第四条要求办理”的规定,请您的客户带上声明作废的报刊登载原件,到贵公司主管税务所开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贵公司再凭《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冲红,同时再为客户重新开具发票。
客户将发票丢了怎么办?
发票丢失,分二种情况:
1、增值税票弄丢: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
2、普通发票弄丢,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
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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