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侵占罪立案标准(民事纠纷侵占他人财产罪的认定)

最近看到一条新闻,浙江金华的一对夫妻因为“救助”了一条警犬而遭遇刑事立案,生活受到较大干扰。当地警方认为,这对夫妻的“救助行为”属于盗窃,将这对夫妻告上法庭。

(新闻截图)

最终案件结果的通报如下:

金华市金东区委政法委发布核查通报显示,认为夫妻二人侵财的主观意图不明显,盗窃证据不足。因此不认定为“盗窃”。当事人应女士已拿到公安机关的撤案通知书,这意味着持续引发舆论关注的“夫妻救助警犬被刑事立案”事件以警方撤案收尾。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11月2日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称,“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撤销此案”。同时,应女士还收到了金东公安分局作出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同时,由于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到管理职责,违反了《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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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流浪动物拒不返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救助流浪猫狗是一种值得推崇的爱心行为,但是面对有主的只是一时走丢的流浪猫狗,主人若是寻回了应及时归还,不然可以会构成侵占罪等违法犯罪行为。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本罪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属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行为人在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前已经将占有的财物退还给了被害人,则危害状态消失,被害人的权利已得到保护和补偿,再起诉已变得不必要。

侵占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是根据数额定罪的,各地规定的立案标准都不同。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因此,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一般是5000元至20000元以上。

因无因管理可要回饲养费等救助费用

若是一时流浪的动物被主人寻回了,流浪动物在救助时候花费宠物粮食的费用,可以向主人要回。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也就是说因为救助者本身是无义务救助、喂养流浪动物的,救助行为其实是属于无因管理,因此你可以请求动物的主人支付因救助、喂养行为等产生的费用。

但要注意的是,救助者一定不要以主人未支付救助费用为理由拒绝归还宠物,这在法律上会构成侵占罪,千万不要自己给自己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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