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侵占财产数额达六万元以上构成立案标准,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即可构成盗窃罪。职务侵占和盗窃罪是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案件,但两者在具体罪名和刑罚后果上都不相同。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在于涉案主体,作案方式以及对象存在差异。

  一、职务侵占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价值在六万元以上,予以立案。盗窃罪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予以立案追究。

  二、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有以下的区别:

  第一,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

  第二,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第三,盗窃罪非法占有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本人经手、管理的财物。

  三、职务侵占和盗窃罪可以产生竞合吗

  职务侵占和盗窃罪可以产生竞合。同属侵犯财产罪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之间存在交叉式法条竞合的关系,一行为同时符合两罪的定量标准时,应按照重法处理;如不符合特殊法条的定量标准但符合普通法条的要求时,完全可按照普通法条定罪。

以上就是名律师刑事辩护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职务侵占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以及区别”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搜索王平聚律师,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