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须知(办理离婚手续流程)

一、前提

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协商一致。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注意:离婚协议书一定要提前准备,防止到民政局双方因为协议的内容、措辞等发生争吵、分歧,导致无法办理手续;如果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书的格式等有特殊要求,可以把事前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写到格式文本中;离婚协议书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不要提前签字。领取离婚证之前,即使离婚协议书已经签字,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到哪里办理

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注意任何一方的都可以,不必须去办理结婚证时的婚姻登记处。结婚后,户籍地可能会发生变化,当然是去现在的户籍地!

四、流程

1.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去申请离婚登记,不能由别人代办。有些婚姻登记处需要预约办理,建议提前打电话咨询。

2.审查。婚姻登记处对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对双方是否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协议一致进行审查;

3.登记。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后,也就是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第31天至第60天内,双方当事人亲自去申请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离婚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后,未在30天内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想要离婚的话,还需要再走一遍流程。所以,协议离婚最快31天可以拿到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不想对簿公堂那就选择协议离婚,对于离婚手续还有不明白的,欢迎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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