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典型案例
这是发生在三门峡市的一起典型案例。
2014年4月25日,李某和杜某在某银行*款20万元,期限为1年。谢某和王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该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限约定为2年。但*款期满后,借款人李某和杜某未能向银行还本付息。2019年,该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和杜某偿还*款本息及罚息,谢某和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院判决
审理期间,保证人王某对担保事实无异议,但对银行提供的2015年5月30日、2016年12月20日和2017年11月10日的3份《逾期*款催收通知书》落款时间提出质疑,称银行从未要求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他也从未在这3份通知书上签字,但通知书上的签名确实是自己的“笔迹”,王某当庭提出司法鉴定要求。经鉴定,银行提供的3份通知书上王某签名形成时间与《最高额保证合同》上的签名属同时书写,不是通知书上落款的3个时间书写。法院认为银行未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遂判决驳回银行要求2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天枢认为,这起普通的金融借*合同纠纷案具有警示意义。银行作为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判决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主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那么可以随意约定合同的内容。对于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而言同样如此,如果当事人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有约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进行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担保人的保证期限为6个月。
以上案件,银行*款合同约定的很明确,担保人担保期限为2年,在此期间银行应当主张权利,要么直接起诉担保人,要么下发催款通知到担保人本人。
该案告诫债权人应当严格工作流程,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及时追款,若因怠于行使权利所造成的损失,后果只能由自己承担。也提醒广大市民,在为他人担保签名或签订任何合同时,都要认真确认合同内容再签字,一旦牵涉到诉讼,一定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