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哪个多点(关于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差距对比)

很多朋友以为在工作中遭受了人身损害属于工伤,计算赔偿的时候就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算。有人甚至认为二者是一回事,说法不同意思一样而已。

其实不然,虽然都是人身受到损害,但是工伤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损害,因此,如果属于工伤的话,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而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者的区别主要如下表所示:

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赔偿项目不同

一般伤害(未达伤残的):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造成伤残的: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造成死亡的: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般伤害: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造成伤残的: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造成死亡的: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伤残赔偿的计算方式不同

以十级伤残为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天津的十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救助金为2个月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个月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十级伤残为例:

(1) 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10%(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10%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10%

造成死亡的赔偿计算方式不同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可见,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无论是赔偿项目上,还是计算标准上都有很大区别。由于篇幅限制,对于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计算没有全部列明,但通过例子也可以发现计算方式的不同使二者最终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是有所区别的。

生活中,很容易将二者混淆,即便是我们律所主任,也难免在着急的情况下把人身损害赔偿算成了工伤赔偿,因此一定要注意二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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