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名词解释(著作权的作者概念及认定)

我前段时间跟大家分享了关于专利的很多知识,相信大家已经对申请专利以及使用专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已经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在实际运用中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私信我,我一定竭尽为大家服务。

从今天开始,我再来跟大家讲一下关于版权的知识,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今天我们来讲第一期:什么是著作权?

这是著作权里面最基本的问题,因为我们经常听到这个词,却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现在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解释:著作权是指作品的作者或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超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因此,只要是符合我们的原创作品都是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如果我们有自己原创的作品,都可以去申请著作权保护,这样即使是被人抢注了我们的商标,我们依然可以依靠著作权轻松将其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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