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不达标被辞退给赔偿吗(2022年被辞退最新补偿)

以不加班、淘汰制等理由被劝退员工,为不给赔偿要求员工主动离职……在热播剧《我在他乡挺好的》中,胡晶晶遭遇职场不公,最终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现实中遇到胡晶晶的境遇,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在他乡挺好的》是每一位异乡奋斗人的独白。近期,一部以此命名的电视剧热播,故事围绕四个在北京打拼的女孩展开,将异乡青年在大都市中所面对的工作、生活、亲情、友情、爱情等一系列社会现实问题展现得淋漓尽致。

其中工作出色被劝退、找房合租暴雷、职场内卷挤地铁等剧情,引起很多人共鸣。

金靖饰演的胡晶晶活泼开朗、乐观爱笑,是众人眼中的 “向日葵”,她却在生日当天从天桥跳下,出场的第一集就赚足了观众眼泪。善良惹人心疼的胡晶晶按时完成工作,却因为没有关系背景、没有加班被领导约谈,在没有违反公司规定、且公司无法证明其与岗位能力不匹配的情况下被公司辞退,还要求其主动离职,不给赔偿金。

其实生活中也存在类似事件,公司和劳动者的博弈时刻在上演,劳动者往往因为没有太多的法律意识,白白受到欺负。

一、拒绝加班,真的有错吗?

北京平谷法院法官助理宋君杰解释,《劳动合同法》中并未涉及对员工加班与否的规定,即在员工未违反劳动法条例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员工不加班作为理由对员工进行劝退,这不符合劳动法。所以,不加班,没错!胡晶晶老板的劝退理由不成立。

根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依据淘汰制,可劝退?

宋君杰认为,企业辞退“业绩不达标”员工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根据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须经过企业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他介绍,在实务中若企业没有一整套合理的业绩考核标准,只有业绩考核成绩表或考核意见等证据,且缺乏与之互相印证的业绩考核依据,同时无法证明该员工的具体工作内容或者岗位职责,无法提供员工“业绩不达标”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事实,就无法证明该员工“业绩不达标”。

在此情况下,企业再以员工“业绩不达标”或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剧中胡晶晶所在公司显然不仅没有明确的考核制度,公司也未给胡晶晶调岗或者培训,经理不能就此劝退。

三、遭遇不合理辞退,该怎么维权?

宋君杰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剧中,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胡晶晶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

“按照胡晶晶4年的工作年限,算一算上面的赔偿金应该也不少了,这时候的胡晶晶应该继续上班,同时着手准备材料,去仲裁。”宋君杰进一步介绍,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打卡记录、交接记录、劳动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在公司工作的材料以及复印件,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填写申诉书、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此时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到仲裁结束。

他提醒,仲裁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保存好工作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公司岗位匹配且完成程度较高的证据。“只要员工没有违反劳动法,公司是不能随意辞退的,不论公司如何威胁,不要害怕,现场录音保留证据,劳动仲裁是你最有效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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