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 董柳
咨询人:王女士
我在一家地产公司上班,上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工资少了一些,咨询后才被通知原来是降薪了。请问一下,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公司无缘无故地降薪该如何维权?
解答人:甘静仪(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司单方、无故降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公司单方变更劳动条件。建议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一、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限期补齐。
二、如果公司拒不处理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用工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无故降薪以及未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
三、如果在劳动监察部门的主持下双方仍不能就工资支付达成一致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是用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