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小型企业标准(企业类型划分标准 )

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划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一图让大家看个明白!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例】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1000万元,人数290人,对比上述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且营业收入≥10000万元为大型企业,该企业只满足营业收入≥10000万元,人数不到300人,所以为中型企业。

【例】某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收入490万元,人数120人,对比上述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0人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为微型企业,该物业企业人数120人超过100人,但是营业收入490万元<500万元,则为微型企业。

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