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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平(男,40岁,吕梁市中阳县人)因前妻与其离婚并改嫁平遥县王某(化名)而心生恨意,多次扬言要报复前妻新组建的家庭。5月22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平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剪刀,从中阳县乘车到其前妻位于平遥县罗城村的住所,用剪刀将其前妻捅伤,后继续用菜刀对前妻及前妻继女疯狂乱砍。作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平携带菜刀迅速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平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家在看到这类的刑事案件时,对办案的流程有哪些,大家都有了解吗?作为法律人,今天想跟大家分享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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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的主体一般是公安。对于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予以立案。立案后,开始侦查,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住所单位,并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捕则对嫌疑人办理逮捕手续,如果不批捕就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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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成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写出起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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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
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类似于原告,嫌疑人就类似于被告,法院居中裁判。法院审判分为一审和二审,每个审级会有相应的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报批准后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