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现金模块结束初始化后,要做新科目的初始化须先引入科目,否则【结束新科目初始化】是灰显状态。
【操作步骤】
1、登录金蝶KIS系统,打开【KIS主界面】;
2、依次单击【系统设置】→【基础资料】→【公共资料】,双击打开【科目】界面;
3、点击工具栏【新增】,输入科目信息点击【保存】;
4、依次单击【系统设置】→【初始化】→【现金管理】,双击打开【初始数据录入】界面;
5、点击【引入】,勾选上刚刚新增的科目,点击【确定】
6、双击【银行账号】,为该科目选择对应的银行账户;
7、点击菜单栏【编辑】,单击【结束新科目初始化】即可。
【说明】
1、科目引入之前需要先新增现金科目,现金科目需要勾选上【现金科目】,银行科目需勾选【银行科目】参数。
2、如果科目是现金科目则不需要做第六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