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性骚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性骚扰的判断标准)

导读:在当前社会中,不管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职场中,仍然存在着不少性*扰行为,这是严重违法治安管理的。在我国法律中刲了,自然人采取的性*扰可否追究刑事责任?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张晓雨律师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性*扰可否追究刑事责任

性*扰只有情节严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如何认定性*扰罪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

即行为者实施性*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

从广义上讲,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扰通常是*扰者向被*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扰的场合界定

性*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扰行为;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扰行为。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扰。

4、性*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

5、对性*扰后果的要求,不应过于严格

弱化构成要件的要求,以扩大性*扰概念的涵盖范围,以有利于救济受害人,是性*扰概念外延演化的基本趋势。笔者认为,我国对性*扰法律范畴的界定也应该采取这种态度。无论性*扰行为是否给受害人造成有形的利益损失,只要依一般正常人的客观标准,该行为可能使受害人遭受心理或生理上的伤害,即符合性*扰行为所要求之后果要件。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性*扰只有情节严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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