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高管因个人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由于其行为涉及到国有资产,比一般职务过错更加严重,那么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国有资产流失1000万要负什么责任?国有资产流失这个罪名严重到什么程度?
陕西文生律师事务所白聪宇律师解答: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我国现行刑法中尚无“国有资产流失罪”这一罪名,但是涉及这类犯罪的比如有以下两个:
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案标准: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白聪宇律师解析: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
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经营性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通过各种形式为获取利润转作经营的资产;国有资源中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部分。
国有资产所有权如何界定:
1、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占有、使用的资产属国有资产,但不包括借用、租用等所有权属于他人的财产。
2、事业单位
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化创办的事业单化,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3、全民所有制企业
(1)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全民所有制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国有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占用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但职工缴纳的党费、团费、工会会费不属于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