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总有意外。
放假期间,朋友咨询,他们公司有一个员工出了意外交通事故——伤残很严重,但事故责任在这个员工这边,所以伤残鉴定做不下来。
朋友公司现在有雇主责任险,这个员工有社保(包括医保和工伤),但没有商业意外险和商业医疗险,这种情况下,怎么样通过雇主责任险和社保,让这个员工得到最高的理赔。
一、伤残鉴定评级有哪些标准?
关于伤残的鉴定评级,目前有3套标准,按照等级和适用范围分别是:
1.《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GB/T 31147-2017。
是最高等级和标准,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即我们社保中的工伤保险,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2015年1月1日实施。
是在国家《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标准之上,专门针对在职职工,因为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JR/T 0083—2013。
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法医学会于2013年6月8日联合发布,属于保险行业的评定标准。
是在国家《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标准之上,规定了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致残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购买了商业意外险、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鉴定。
如果不幸发生伤残,使用哪一套标准来做鉴定评级,需要根据发生伤残的场合、伤残人员的身份和具体的情况来定。
二、不同场合的伤残标准应用
1.因工伤导致的伤残鉴定。
比如我朋友公司这位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伤残——而且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话。
有社保(工伤保险),没有商业意外险,就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评级。
如果这个员工有商业意外险,或者公司有团队商业意外险,则要增加《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进行两个标准的鉴定评级,其中社保中的工伤保险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来赔;商业意外险,保险公司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来赔。各自执行自己的标准。
由于两套鉴定的标准不一样,所以会存在对同一事故,出现不同的鉴定结果,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是各赔各的。
《职工工伤鉴定》会比《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宽松,更容易获得赔偿。
就像医保会比商业医疗险的核保和理赔更宽松一样。
*如果本人是工伤的主要责任方,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会存在问题,但不影响商业意外险的理赔申请。
2.非工伤导致的伤残鉴定。
比如在假期或者是工作以外的时间,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伤残,同时自己又有商业意外险的话。
就会涉及到两个伤残鉴定标准,分别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和商业意外险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第一个是为了追究责任人的赔偿,第二个是自己的意外险的赔偿。
三、什么时间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的鉴定有时间要求,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后的3—6个月。
一般是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仍然存在残疾状态下,去进行伤残的鉴定,时间太早的话,存在伤情不稳定,可能会影响定级。
四、去哪里做伤残鉴定?
如果是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要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院申请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劳动保障、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主管人员组成。
职责是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判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劳动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干涉。
而另外两种鉴定,需要去当地合法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院申请鉴定。
最后总结我们发现:
1.如果不幸发生意外,不管是要得到工伤的补偿,还是商业保险的理赔,都必须以伤残鉴定为前提——如果做不了伤残鉴定,就意味着不能获得赔偿。
2.社保中的工伤保险鉴定门槛最低、最宽松,但需要注意,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的意外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才能获得工伤补偿——所以,自己的商业意外险有必要加一份。
我是白领丽人的保险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