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列支招待费是否可以

在建工程列支招待费是否可以

答:可以。

那么在建工程发生的招待费可以计入什么科目?

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无销售(营业)收入,因此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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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在建工程的业务招待费是否要作纳税调整处理

在目前来讲,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企业所得税法,皆没有明确业务招待费不得计入在建工程,只是在核算科目介绍时,说明管理费用(金融企业为业务及管理费)的内容是包含业务招待费,但在建工程是否必然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在支出配比的情形之下,同时也有预算考虑的问题,企业多有存在这种归属分类业务招待费的情形,我们的处理倾向于合并调整,但不动纳税人的利润表,同时也允许纳税人之后通过折旧的计提。

1、当期全入费用的纳税调整,如业务招待费发生10万元,限额为1万元,纳税调增9万元。

2、当期分别计入在建工程与管理费用,如在建工程4万元,管理费用6万元,限额1万元,纳税调增9万元,但是4万元并非在当期利润表中,在之后折旧年度内如20年摊销掉,合计是利润表中扣除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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