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或删除金蝶单据提示:单据日期不能小于系统结账日期,应该如何处理?

【故障现象】

保存审核或删除单据,提示:单据日期不能小于等于系统结账日期:20XX-XX-XX!

【故障原因】

根据会计电算化规则,已结账的数据不允许任何增减删改,您录入的此张单据日期,早于系统已经结账的日期,因此无法保存。

【解决方案】

1,系统已经自动/人为结账,可点击保存单据时的系统提示,请前往“系统设置-结账/反结账”,进入系统结账界面操作反结账,反结账回到单据日期前的时间,比如系统已结账到2022年5月31号,需保存2022年3月1号的单据,2022年3月1号后共有三次结账,结账日分别为“2022-3-31”、“2022-4-30”、“2022-5-31”,需要点击三次反结账,回到2022年3月1号及以后时间未结账的情况,即可保存审核相应单据

【注意】

系统不允许录入启用期间之前的单据,点击【设置】——【系统参数】,看一下您是什么时候启用的账套,比如您系统的启用日期是2020年01月,则您的单据日期不能早于2020年01月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