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发票出口退税问题

失控发票出口退税问题

1、取得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办理退税?

首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第二条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2号)第二条明确,对外贸企业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规定的允许抵扣的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外贸企业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据此,该企业取得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由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并在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情形下,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方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而对于销售方未申报纳税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2、出口货物的专用发票成为失控发票,该如何处理?

公司是外贸企业,假如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根据国税函[2008]1009号文件规定,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外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该失控发票可作为外贸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退税时可不比对该失控发票的电子信息。

但是现在面料发票的开票单位成了在逃户,假如开票单位没有申报缴纳税款,开票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不出具书面证明,你公司取得的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既不能退税也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只能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额离岸价/(1+增值税征税率)X增值税征税率。

失控发票出口退税问题无外乎上面两者,如果说失控发票不能进行出口退税的操作,第二点也就不用说了,本文是关于失控发票出口退税有关内容,由会计实务大全网小编整理,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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