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危害及认识(酒驾的处罚标准)

实施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五一”期间,发现醉酒驾驶者,将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

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处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该条款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上述规定针对营运车辆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体现了国家对公共安全的重视。

醉酒驾车肇事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一

2021年6月15日22时24分许,和林交管大队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三铺街执勤时,对一辆沿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三铺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三铺街玉珍饭店门前处时,车牌号为蒙AXXXXX号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和林交管大队执勤人员向该车辆驾驶人兰某某表明了执法身份并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该驾驶人出示了其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在对驾驶人与驾驶证上记录信息进行检查核对时,发现该车辆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由执法人员对车辆驾驶人兰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呼出气体酒精浓度检测报告单显示酒精浓度为115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于同日23时29分许,由执法人员将车辆驾驶人兰某某带到和林县医院急诊科进行血样提取,并通知家属。于2021年6月16日9时21分把驾驶人兰某某血样送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驾驶人兰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5.4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二

2021年06月15日22时02分许,和林交管大队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商业街路段执勤时,对一辆沿盛乐经济园区商业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华枫小学东处车牌号为蒙JXXXXX号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和林交管大队执法人员对该车辆驾驶人杨某某表明了执法身份并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该驾驶人向我们出示了其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在对驾驶人与驾驶证上记录信息进行检查核对时,发现该车辆驾驶人杨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由执法人员车辆驾驶人杨国文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驾驶人杨某某呼出气体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 3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后驾驶的危害如下: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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