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进项税核定征收成本法财务处理是怎样的?

农产品进项税核定征收成本法财务处理是怎样的?

自2015年10月起企业执行农产品核定征收(成本法)

一、将期初库存进项税转出:

1、借:原材料

产成品

半成品

贷:其他应付款——转出进项税

2、分期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增值税——简易法计征的增值税

二、成本计算

1、 借:生产成本——原辅材料

——人工

——动力燃料

——折旧费

——车间经费

贷:原材料(其中:农产品含税。包装、材料等按原方法计算)

车间经费(相关子目)

2、借:库存商品(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

3、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

四、计提进项税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产品销售成本

进项税的计算:

进项税=产品销售成本(含税)x农产品核定率x销项税率/(1+销项税率)

农产品核定率=上年投入的农产品金额(含税)/上年生产成本(其中农产品含税)

五、按月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农产品进项税核定征收成本法财务处理,如果你还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会计实务大全网将会针对你的问题,尽力为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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