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侦查协作的意义和作用(关于经济犯罪侦查破案的条件)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严厉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维护山东省保险市场经营秩序稳定。2021年3月25日下午,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与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经充分协商达成战略合作,举行签约仪式。

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徐磊,副总队长韩卫华,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郭强,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党委委员赵明等相关成员出席签约仪式。在双方的共同见证下,徐磊、郭强分别代表双方签约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法律协作办公室揭牌。

徐磊表示,做好反保险欺诈工作责任重大。下一步省经侦总队将与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对涉嫌骗保违法犯罪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研判处置。总队安排专人对接处置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提供的涉嫌保险欺诈违法犯罪线索。另外,双方通过联合培训方式,提高双方人员业务能力,疏通、拓宽案件受理渠道。同时,依托“5.15经侦宣传季”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开展宣传工作,达到有效预防经济犯罪的效果。

郭强指出,随着保险覆盖面的逐渐扩大,保险欺诈问题也日益突出,建立与经侦部门合作关系对于震慑诈骗、净化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将以此次与省经侦总队签订法律协作协议为契机,积极推动、全面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为维护保险行业经济秩序、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新贡献。

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与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战略合作关系的确立,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在健全反欺诈制度体系、研发各类诈骗犯罪数据模型和案件分析研判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加强防范和严厉打击保险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我省金融管理秩序和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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