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法年假规定是怎样的?年假是怎样计算的?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员工7月份社保年限满10年,他今年的年休假怎么计算?
计算方式如下:当年度到7月份,适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第二款规定的折算方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天数。7月份之后,适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也就是1-6月份可享受5天基数的年休假,7-12月份可享受10天基数的年休假,需要分开计算,如下:
5*181/365+10*184/365=2+5=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