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借款人(乙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借款人(乙方) 因门面房屋装修需要向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民币 元整,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1. 借款人(乙方) 向出借人(甲方) 借到现金人民币 元整,用于个人装修门面使用。
2. 出借人(甲方) 借给 的人民币
元整资金来源为自己名下的存款,甲方与乙方双方签定本借款协议后,借款的交付方式为:出借人 通过银行柜员机转账至借款人 银行卡上,卡号为: 。借款已在 年 月 日 分全额到账。
3. 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从 年 月 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止,借款人(乙方) 每月按 %的利息计算,约定每季度( 元)支付给甲方 指定账户,如果借款人 因个人原因或因死亡无法偿还本金和利息给出借人,则甲方 有权就剩余所有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期间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