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责任认定书,因为责任认定书是后期所有流程的一个基础,作为公安机关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因为责任认定书的重要作用,所以事故当事人都会非常重视。为了能够在后续的处理流程中占据一个较为优势的地位,当事人都会非常较真。
因为对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会采取很多方式,但是最多的还是拒绝在认定书上面签字。一般人的认为,只要我不在认定书上面签字,这个认定书就不生效,希望通过这种途径来改变认定书的结果。
其实这种方式是行不通的。因为认定书是一种带结论性的法律文书,只要出具了加盖印章以后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而让当事人签字则只是起到一个告知义务。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交警会采取两种方式:1.在认定书上写明,当事人XXX拒绝签字 2.直接邮寄到你的家里。签不签字事实上对认定书的法律效力没有任何影响。如果采取这种方式处理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
那么如果遇到对认定不服的情况,我们究竟应该怎么样的处理?现在的法律是规定得非常清楚的。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核。这个是有明确期限的,是从认定书出具之日起三日内。就是说超过这个期限你就没有办法进行复核了。就是说,如果交警把认定书出具了并告知你的时候就进入复核程序的时间期限,不论你以什么理由,过了这个期限都不能申请复核。万一你的责任真不合理,那么你就丧失了一次通过最低成本进行处理的机会。当然还有一次机会,就是进行行政诉讼,打官司。这种方式其实是非常麻烦的,不光时间、精力耗费多,最关键的是,绝大部分这种官司,法院都基本上会按照原来的认定书进行判决,毕竟现在的执法环境,那种明显的执法错误风险太高了。
所以,不在认定书上签字不光不能改变认定书的效力,还会让你错失维护权利的机会,请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