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类单据支持重新取价。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详见下面回答。
应用场景及价值:
当商品的销售价格变化后,未执行完成的销售单据需要按照新的定价更新价格,以更好地反映实际交易金额。
应用流程:
1、首先要在【系统设置】-【系统参数】-【进销存参数】-【销售参数】中开启允许重新取价的功能(如下图)
注意!:销售订单已关闭、已出库; 销售出库单已生成凭证、已收款、已开票、有退货; 销售退货单已生成凭证、已退款; 销售换货申请单已有出入库记录,则不允许重新取价。
2、打开【销售订单列表】,选中要改价的单据,点击【更多】-【重新取价】即可重新取价。
注意:重新取价的依据来自【基础资料】-【价格取数优先级】-【销售类单据取价】中的优先级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