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录,但是不录有一定的条件,不填的前提是:费用弹窗中录入了“付款信息”(并不是已经支付),且付款信息金额合计等于应付金额,此时供应商可以为为非必录项。
逻辑说明:
费用弹窗中供应商之所以要设必填是当费用已经确定了归属放但还没被支付时,这个时候可以把费用挂在指定的一方上,方便后期核对和追溯款项往来,否则创建的其他支持单无法查询归属方,且这里的供应商其实可以是个人或者第三方,并不是只限于采购类单据上的指定供应商。
而当付款信息被填入后,表明费用在做单时就已经被支付了,意味着已经指定了收款方,这个时候费用弹窗中的供应商不填是可以的,可以查看“付款信息”旁边的小问号说明(见上方图片)
如果没有找到“付款信息”字段,先打开费用弹窗的列设置找到这个字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