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打官司的时候通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即使赢得了诉讼,对方早将财产进行了转移。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高瞻法务提醒:建议及时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
我们常说的财产保全一般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这两种方式的最大区别就是一个在起诉前,一个在起诉中和起诉后。
对于我们当事人来说,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呢?当然是越早越好了,诉前财产保全是在情况紧急之下为避免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进行的,拖得越久越不利。
那么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样的条件?跟高瞻法务一起来看下吧。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一般要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提供财产线索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3、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6、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三、什么情况下申请不用提供担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
1、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
2、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
3、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可以看到,如果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上就是一些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