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料检验单驳回审核提示没有驳回审核权限,只有下级审核人及驳回者本人才能执行驳回操作
【概述】需要在来料检验单审批流中勾选参数【同级审核人可以反审】。
【操作步骤】 1、使用有权限的用户登录K/3主控台后,依次单击【系统设置】→【系统设置】→【质量管理】,双击明细功能【审批流管理】;
2、进入【来料检验单-多级审核工作流】界面,鼠标在左边窗口选择来料检验单,点击【基本信息】页签,【启用流程】先取消勾选,点击保存;
3、再点击【选项设置】这个页签,勾选参数【同级审核人可以反审】保存,退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