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
原告XXX的原配偶XXX因交通事故已于2021年1月19日死亡。平安保险公司(XX支公司)向受害人近亲属理赔赔偿款XXXXXXXX元,因XXX,XXX之间对于共有死亡赔偿款一直未协商一致,该部分赔偿款一直不能领取。死亡赔偿金分割,在同一顺序中原则上应按照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亲密程度、依赖程度,生活来源、赔偿权利人的生活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确定各自的份额。原告XXX与受害人共同生活,对受害人形成生活依赖;相互扶持共同度过晚年。在失去配偶XXX后,因XXX已是73岁的老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基于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具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性质。本着XXX已是耄耋(mao die)老人,更需要此笔补偿款对其精神上抚慰和经济上补偿。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它要求人们与人为善,善待亲人,对有困难的亲属给予帮助更是友善的最好诠释,更有利于和谐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三百零三条、第三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特向法院申请判决共有赔偿款原告分得90%的份额。
原告已把被告抚养成人。现被告已成家立业拥有了自己的家庭,且原告与生前的配偶一直把被告的两个孩子带大。在原配偶因事故去世后,基于原告的年龄偏大已丧失劳动力能力并独立生活且无固定收入。原告一直与被告协商解决赔偿金的分配问题,被告却一直主张分割赔偿金的1/3。原告基于家庭和睦的原因并不想对被告提起诉讼。一直想协商解决此问题。但被告一直不理不睬,却表示想通过法院处理解决问题。原告被迫提起民事诉讼,无奈给法院增加了诉累,根据《民法典》第一条的宗旨,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及原告代理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