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款未收到发票对方公司已注销帐务怎么处理?
依照会计法及相关税法,财务会计应当拒接受不合格凭证,不得以不合格凭证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包括应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改以自制的“白头单”代替发票这类情形)。
根据实际发生外来凭证(如银行水单、交易记录、购买单据、验收入库资料等),自制报销凭证(重点说明无法取得发票原因),依公司审批权责逐级签章核准、据以入账,并记得在“摘要”栏位或辅助账中记录“无发票”之类关键词,以便在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的税务年报时,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俗称的“会计利润不变、税务利润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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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已收未付款对方注销如何处理?
如果是和注销方的业务,货款不能付给第三方。
收款方注销的,可将应付帐款转营业外收入。
应该发票开票方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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