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受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甲方雇佣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时腰部肌肉受伤。为了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乙方受伤后,甲方已经及时给付乙方医疗费 元,用于乙方受伤后的及时治疗。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五万元赔偿金,由于赔偿乙方因上述受伤而实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全部费用。
三、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剩余的五万元赔偿金。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张赔偿差额的权利与解除雇佣关系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即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并且乙方放弃追究甲方一切法律责任。
五、如果乙方违反协议约定,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六、以上条款内容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都明确知晓各条款的内容与含义,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双方自愿遵守履行。
七、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