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费用由谁承担(诉讼保全费收费标准)

申请财产保全的话需要向法院缴纳申请费。具体标准为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关于具体法院作出裁定和执行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在诉讼实践过程中,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以尽快实现且避免执行困难等问题,当事人越来越多地在提起诉讼请求的同时运用财产保全措施。然而,诉讼的结果却不是随着原告方的意志而转移的,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防止诉讼侵权行为的出现。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 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也就是说,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 请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申请人承担。当然若要申请人承担损失,必须具备一个要件,即与错误的申请有因果关系,如果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并非因错误的保全申请引起,就不能归责于申请人。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四)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五)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六)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七)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没有责令提供担保的可以不受这点限制),譬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

1、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

2、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

3、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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