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还收费?谁来交?啥标准?点进来你就明白了
申请强制执行还收费?谁来交?啥标准?点进来你就明白了。
很多人觉得打官司的时候已经交过诉讼费了,是不是申请强制执行就不用交费了,如果你这样想,那只能说你想多了。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缴纳申请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执行费。交费是必须的,但不需要申请人来垫付,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后缴纳,换句话说,执行费也是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属于强制执行内容的一部分。
基本问题说清楚了,咱们来说一说执行费的收费标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由上述标准可以看出,执行费是按照超额累进比例收缴的,这个原理跟个人所得税算法一致,不一样的地方是金额越大,收费比例越低。下面我们以执行金额为900万元为例,列式子算一下具体执行费金额:
<1>1万元以内部分,直接计50元;
<2>大于1万小于50万部分,49万乘以1.5%=7350元;
<3>大于50万小于500万部分,450万乘以1%=45000元;
<4>大于500万小于1000万部分,400万乘以0.5%=20000元;
1、<1>+<2>+<3>+<4>=900万元;
2、50+7350+45000+20000=65785元;
答:执行金额900万元,需要向法院缴纳执行费72400元。
这样看来,执行费用并不低,作为被告还是主动履行的好,否则又要增加一部分债务,当然,这是在具备履行能力的前提下。
执行费在有些特殊情况下会给予一定的减免,法律上有条款规定,但我认为不够具体,核心围绕生活困难,具体情况还需要实施部门审查,各地把控标准可能略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