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规章制度法律依据)

公司的特征: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是营利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

公司设立的条件:人数(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2-200发起人,且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居住),资本,章程,名称,住所

股东可以用于投资的资本: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股东不得作价出资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发起人姓名、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的信息(产生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示):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的权利:管理权,资产收益权,代位上诉权(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间接诉讼权)

管理权:参加股东大会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自行召集权、知情权

资产收益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权

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请求权的情形: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5年连续盈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合并和分立,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内登报公告

公司清算,自清算事由出现15日内,清算组自成立10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登报

清算组的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缴所欠税费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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