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以各种形式被征收。农村房屋拆迁(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各位解答这个问题!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统一的标准,评定土地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征收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一般是每3年调整一次,并逐步提高。
(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史律师提醒
权利是需要争取才能获得的。特别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要理性,通过正当的途径和程序进行。同时因为拆迁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因而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